關于開展2025屆畢業生就業落實數據核查工作的通知
來源:就業處
時間:2025.04.07
【通知】關于開展2025屆畢業生就業落實數據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處室、二級學院: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教育部和我省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推動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持續有序開展,確保畢業生就業數據及時、準確、真實、規范,更好服務政府宏觀調控和科學決策,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監測工作的通知》(教就業廳函〔2024〕11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機制的通知》(川教函〔2023〕339號)等文件精神,現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建立健全和嚴格實行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的就業統計核查領導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運行機制,學院高度重視,成立了就業核查工作小組,具體如下:
組織領導:院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分管就業院領導、就業處領導
成????員:就業處全體、各二級學院就業工作負責干事、教師、輔導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就業處,負責就業核查的
具體工作
二、工作職責
(一)高度重視全面保障
各就業統計核查工作小組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就業統計核查規定,嚴格按國家及省廳要求部署和落實工作,實時監測就業數據,了解工作進展情況并定期通報。
(二)嚴格落實“四不準”“三不得”要求
各二級學院需嚴格遵守就業統計核查要求,規范操作流程,嚴禁任何弄虛作假行為。在就業統計工作中,必須切實落實“四不準”、“三不得”的工作要求,堅決維護就業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三)嚴肅追責問責強化違規處理
嚴格遵照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違規處理辦法(試行)》文件要求執行,對于教育部專項核查屬實的問題,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的責任,并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同時予以通報。
三、核查安排
(一)核查范圍
2025屆畢業生
(二)核查時間
2025年4月-2025年12月
(三)核查內容
1.核查就業材料規范性
嚴格審核各二級學院就業材料,并加蓋學院公章;就業材料必須由畢業生本人確認;就業材料填寫完整、清晰,不得涂改;核查記錄要有核查日期、核查人的反饋記錄,重點核查內容如下:
(1)核查勞動合同試用期期限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核查就業材料中單位印章與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3)核查就業材料中職位類別及企業性質填寫是否正確。(不可填寫“其他人員”或“其他”)
(4)核查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畢業生聯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有效。(單位聯系人的聯系方式不可與畢業生聯系方式一致)
(5)核查就業材料中是否出現“實習”字樣。(不可出現“實習”)
(6)核查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是否準確、真實;單位性質與崗位是否匹配。
(7)核查錄入信息與紙質材料信息是否一致。?????????????
2.核查就業狀況真實性
(1)電話核查:對已落實畢業去向的畢業生要一一進行電話核查,對就業單位存在疑問或就業人數比較集中的要重點核查,必要情況下,可以走訪用人單位了解情況。整理電話核查數據,對比上報就業信息,對存在不一致或疑問情況,標注并進一步核實?,如要求畢業生提供就業證明材料。
(2)輔導員排查:定期與學生一對一溝通,可采用線上聊天、電話交流、面對面溝通等形式?,詢問就業實際情況,關注學生就業心理狀態,挖掘潛在就業問題與虛假信息線索。同時組織班級就業情況分享會,鼓勵學生交流,觀察是否有異常情況。
針對存疑就業信息,向學生索要相關證明,如錄用通知、工作照片、工資流水等,與就業單位取得聯系,核實學生就業狀態與崗位信息,確保就業狀況真實可靠。
3.異常數據日常監測與核驗處理
(1)異常數據日常監測
12月至次年2月實施“月監測”,3月至8月實施“周監測”或“日監測”,定期監測就業進展情況,認真核查就業數據增長過快的二級院系或班級等情況,定期查看教育部在“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中反饋的就業異常數據,對自由職業、電子商務創業、個體工商戶創業、個體工商戶就業、4人及以上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就業信息進行逐一核查,核實數據來源、錄入準確性及邏輯合理性。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相關責任人并督促整改,定期總結分析異常數據情況,提出改進建議以優化就業核查方案。
(2)異常數據核驗處理
1)專人負責抓好工作落實,定期通過全國就業管理系統查收就業監測異常數據,兩周內完成異常數據核驗處理,定期按要求報送核驗處理結果。重點核驗疑似小企業扎堆就業、靈活就業畢業生數據,核驗真實無誤的不作處理,但需留存核驗結果等記錄備查。
2)建立校內就業數據質量監測體系,定期校核、比對并修改學籍信息有問題、單位信息有問題、有學歷數據無就業數據、有就業數據無學歷數據等方面異常信息,確保就業數據及時、準確、完整。
4.重點群體就業情況核查
(1)重點核查2025屆靈活就業相關數據,對選擇自由職業、電子商務創業、個體工商戶創業、單位性質為個體工商戶的單位就業的畢業生,核實其就業形式的真實性,采用電話回訪、實地走訪等方式,了解其實際工作內容、收入狀況等情況,以確保靈活就業數據的合理性。
(2)重點核查2025屆就業困難及民族地區生源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的就業情況,開展多維度核查,做到“一對一”精準幫扶,“一人一策”臺賬式管理。在核查過程中,關注就業困難學生幫扶政策的落實情況以及民族地區生源畢業生就業存在的阻礙,通過電話回訪、實地走訪等方式確保信息的真實性。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優化幫扶措施,組織交流培訓活動。建立長效跟蹤機制,持續為重點群體高質量就業提供助力。
(三)核查方式及安排
1.各班級自查(4月7日-4月30日)
各畢業班輔導員要了解每一位畢業生的就業情況,督促畢業生登錄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填報畢業去向信息,對就業數據中的畢業生基本信息、就業信息、檔案轉遞信息等進行核對確認;要主動與畢業生保持聯系,精準摸排畢業生就業狀況。要將畢業生就業狀況監測、就業跟蹤調查、就業指導服務與就業核查相結合,采取電話回訪、面談交流、實地走訪等,收取已就業畢業生的有效就業材料;做好待就業和暫不就業和困難群體畢業生的建檔立卡和幫扶服務;向所在二級學院提交就業材料和班級核查記錄。
2.二級學院全面核查(5月1日-5月20日)
各二級學院須以班級為基本單元開展全面就業核查,通過"督導-復查-整改"全流程強化主體責任:一是嚴格督導班級建立"自查-整改-反饋"全鏈條臺賬,重點核查班級提交的就業材料規范性(印章完整性、信息準確性、佐證材料真實性),系統錄入數據與原始材料的一致性,以及電話回訪記錄的真實有效性;二是組織專項復查,聚焦六類核心風險點:核驗簽約單位在國家企業信用平臺的存續狀態及名稱規范性,篩查人力資源公司空掛就業情況,分析靈活就業證明材料邏輯性及專業對口度(尤其10人以上集中簽約小微企業等異常現象),標注3個月內到期的勞動合同,排查就業單位異常注銷、證明材料效力瑕疵、專業明顯錯配等問題;三是對核查發現的異常數據建立動態整改臺賬,實施"問題發現-溯源整改-跟蹤銷號"閉環管理,最終形成包含問題溯源分析、處置措施及典型案例的核查報告,經院長簽字后提交就業處備案。
3.校級督查(5月21日-5月31日)
學校對各二級學院核查方案及過程、就業材料及核查數據記錄、問題統計與問題處置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就業材料的規范性;檢查就業信息錄入準確性;確保全院相同就業單位基本信息一致;電話核實畢業生就業狀況;向二級學院反饋校級核查結果并跟進整改;督促各二級學院做好未就業和困難群體畢業生的后續服務工作;撰寫全學院就業核查報告;按上級部門要求提交相應核查材料。
4.各二級學院整改反饋(6月1日-6月4日)
各二級學院就業干事負責對接學院督查中反饋的問題,并按要求進行整改,及時向學院就業部門反饋整改結果。
5.各二級學院交叉核查及整改(6月5日-6月12日)
學院組織二級學院開展交叉核查專項行動,通過"雙隨機"抽查(隨機抽取學院、隨機分配核查項目)實現質量追蹤。各二級學院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問題項限時整改,同步提交包含異常數據溯源分析、整改措施及佐證材料的標準化自查報告,實行"核查-整改-復核"閉環管理(詳見附件2:XX學院2025屆畢業生就業統計數據自查報告)。
6.學院匯總上報(6月12日-6月30日)
學院對各二級學院整改情況進行匯總,整理送審學院2025屆畢業生就業核查自查報告,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省級就業核查。
7.接受就業數據抽查核查(6月-9月)
持續做好2025屆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同時積極配合省就業部門在8月31日前對畢業生就業數據進行核查;9月初,教育部委托國家統計局開展就業狀況抽樣調查,并向各地通報;教育部開展就業數據核查,與國家相關部門的企事業單位數據庫進行比對,并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抽查。學院在向上級報送就業數據前對畢業生就業材料進行嚴格審核,相關紙質或電子材料在校存檔備查,時間為3—5年。
8.常態化推進就業統計和信息報送(9月1日-12月31日)
在8月31日之后就業的畢業生,按照學生網上申報、院系審核、中心審核方式,按要求向省中心和教育部提交學生就業統計情況,推進就業工作常態化,確保“初次”和“年底”畢業生去向落實率雙達標。
四、核查要求
1.高度重視就業狀況統計核查工作
各二級學院領導要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就業統計核查規定,嚴格按國家及省廳要求部署和落實工作,實時了解工作進展情況,按時完成就業數據上報,選派專人負責數據統計、材料整理和送審工作。嚴格按照附件強化班級畢業班輔導員主體責任,加大二級學院工作統籌和力量協調,學習、借鑒兄弟單位就業統計和核查工作經驗,推動本二級學院就業統計和核查工作提檔升級。
2.嚴格落實上級要求,不得弄虛作假
各二級學院要嚴格按照就業統計核查要求規范操作,不得弄虛作假,在就業統計工作中切實做到“四不準”要求,即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對核查中發現的就業統計數據弄虛作假等情況一經查實的立即整改,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違規人員進行處理。
3.嚴格執行班級、院系、學校三級核查制度
各二級學院院長是就業統計核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就業工作的副書記負直接責任,就業干事、畢業班輔導員是具體責任人。畢業班輔導員、輔導員要主動了解畢業生的就業狀況,及時收集就業材料,督促畢業生按時填報畢業去向信息,對未就業的畢業生,要進行指導并推薦就業崗位;各二級學院要審核本學院畢業生的就業材料,確保就業材料規范、有效,對畢業生的就業情況要一一進行電話核實,確保就業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對離開原崗位的畢業生要重新收集就業材料,對待就業、暫不就業和困難群體畢業生要建檔立卡,做好后續服務;各二級學院在核查中要做好核查記錄,保留電話核查、材料規范檢查等原始資料。二級學院與就業部門對全體畢業生的就業材料和信息進行“全覆蓋式”核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
4.用心做好困難群體畢業生的就業幫扶工作
各二級學院要對就業困難和家庭貧困的畢業生,做到“一對一”精準幫扶,“一人一策”臺賬式管理,準確掌握該部分畢業生的去向,在就業推薦和就業指導中做到有的放矢,力爭今年9月1日前,有就業意愿的貧困家庭畢業生實現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5.加強國家及地方政策性就業宣傳指導
要積極宣傳事業單位招考、西部計劃、應征入伍、升學、出國等政策性就業項目,做好相應指導和推薦服務工作。做好政策性就業信息統計工作和后續服務。
6.加強對待就業和暫不就業畢業生的統計工作
各二級學院要掌握待就業和暫不就業畢業生的聯系方式,分析其待就業或暫不就業原因,安排專人對接該部分畢業生,對有就業意愿未就業學生的就業指導不斷線,已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就業服務不斷線,做好崗位推薦、就業指導和跟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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